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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防汛应急预案

2017-06-16 09:35:0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汛期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除涝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县城不受淹、农田少受灾、大水不死人、企业保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邯郸市防洪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水利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邱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城镇不受淹、农田少受灾及保重点水利工程、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2、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双向负责、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坚持“以防为主、蓄泄结合、科学调度、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在保证防洪除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4、坚持依法防洪,认真贯彻落实防汛法律法规,规范防汛行为,实行公众参与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参加防洪除涝义务。 

  二、基本情况 

  (一)地形地貌。邱县地处太行山前冲积平原故河道交错变动的低平原区,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西高东低、南高北低,地面平均坡降1/7500。历史上由于受漳河、故黄河冲积泛滥的影响,形成了较为复杂的微地貌类型。 

  (二)降雨量。县域降雨量年内分布不均,多年平均降雨量为568毫米,最大降雨量为1000多毫米,最小降雨量为200多毫米,极差高达700多毫米。全年降雨量集中在夏季,占全年总量的70.29%,而七、八月份又是降雨量集中的时期,历年洪涝灾害均发生在这个时期,形成了春旱秋涝的现状。 

  (三)河流水系。全县没有较大的天然河流,主要骨干排水渠道14条,即:老沙河、宋八町渠、合义渠、沙东干渠、波流固渠、孙楼渠、果子园渠、蔡口渠、南分干渠、北干渠、五分干渠、辛集排干渠、卫扬渠、山根渠,统属黑龙港流域。按流势可分为两个水系,以新马头镇为界,以东为南运河排水系,以西为子牙河水系。分为三个排水系统,东有老沙河,中有合义渠,西有宋八町渠,对我县防洪、除涝、蓄水起着重要作用。上述河渠除老沙河是20年一遇排洪标准,其它河渠均为5年一遇排洪标准,可解决三日降雨200毫米的排水问题,控制排涝面积372平方公里。 

   三、预案体系 

  (一)预案制订 

  1、县城防汛预案。县城作为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聚集着全县80%以上企业,县城防汛是全县的重点,也是一个薄弱环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城防汛预案,搞好排水管网的疏通,低洼易涝部位的排水,抢险人员、排水机械、物资、车辆等的落实,确保县城沥水及时排除,并制定县城重点人群安全转移方案,落实转移地点,如县平恩公园、一中食堂、威华集团等企业空旷转移地点,同时保障转移人群基本生活。 

  2、险工险段预案。我县主要河道14条,防洪标准较低,如外部大量洪水进入我县,易发生洪涝灾害。由于老沙河、宋八町渠多年来,未经过大量客水的考验,各段安全保证流量不一,一旦达到警戒水位时,险工险段出险情况变化多端。各乡镇针对辖区内的河道制订抢险预案,根据险工险段工程量大小,明确专人负责,将所需抢险人员、物资、机械等抢险设备备足备好。如遇险情,在规定时间内确保人员、物资、抢险机械能够及时到现场,全力以赴抗洪抢险。 

  3、安全转移预案。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防汛方针,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做好各村(居委会)弱势群体、危房户、沿河及临近坑塘住户的排查摸底工作,并登记造册,落实“一帮一”帮扶方案,确保每名孤寡老人、五保户有一名乡村干部和党员结对帮扶,保证不出现人员伤亡。制订具体的群众安全转移预案,制订地势较低的村庄和城区居民居住聚集地的整体转移预案,并根据地势高低安排3—5处局部高地,如学校、乡政府大院等群众安全转移地点,落实转移路线、负责人和转移车辆及转移群众的生活保障。 

  4、低洼地预案。如遇特、大暴雨我县极易形成沥涝灾害,各乡镇要本着沥水不过日、农田少受灾的除涝要求,制定低洼地应急除涝预案。预案要体现出:一是挖田间沟、路边沟及斗毛渠的疏通,搞好低洼农田的积水排涝的工作。二是搞好村边坑塘与田间边沟串联工程。三是对农田排水困难的地块,要投入足够的排水机械,进行抽水,确保沥涝不过日。要最大限度的减少沥涝面积,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5、重点企业及防指成员部门预案。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做好企业自身的防汛工作,成立防汛组织、落实防汛物资、制订防汛预案,确保企业汛期生产安全。县防指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的职责,制订本部门、本系统的防汛预案。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务必于6月20日前将预案报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应急预警响应 

  根据暴雨、洪水、沥涝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Ⅳ、Ⅲ、Ⅱ和Ⅰ共四级。其中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响应的所有内容。I级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Ⅱ级、Ⅲ级、Ⅳ级,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1、出现下列情况,启动Ⅳ级响应(发布蓝色预警): 

  ⑴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 

  ⑵城区和主河道沿岸乡镇部分低洼地带可能被淹; 

  ⑶根据市防指发布预警,启动同级预警响应。 

  2、出现下列情况,启动Ⅲ级响应(发布黄色预警): 

  ⑴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⑵城镇部分河道开始漫水,工程险情发生、发展灾情较重; 

  ⑶根据市防指发布预警,启动同级预警响应。 

  3、出现下列情况,启动Ⅱ级响应(发布橙色预警): 

  ⑴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⑵沿河低洼地和城镇地势较低的村庄、单位、居民区进水,有大险情发生、发展,重点河道和城镇告急,灾情严重,抗洪抢险处于紧张状态; 

  ⑶根据市防指发布预警,启动同级预警响应。 

  4、出现下列情况,启动Ⅰ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 

  ⑴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⑵重点河道和城镇灾情全面告急,抗洪抢险处于非常紧急状态; 

  ⑶根据市防指发布预警,启动同级预警响应。 

  (三)应急响应行动 

  汛期正常情况下,根据全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需要,加强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力量,以便全面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等统计报告,为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同时负责传达县防指领导的调度指令。县防指办公室现有人员和县水利局有关科室组成的除涝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灾情统计报表组,在县水利局局长具体领导下,共同为县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汛情紧急情况下。根据县防指《关于印发县防汛抗旱指挥体系责任及分工的通知》的要求,县防指、八大责任区、六条战线的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进入角色,实行现场指挥调度,并由水利、气象、农牧、交通、民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对当前汛情进行会商,适时启动应急响应行动: 

   1、发布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水情; 

  ⑵县气象局对降雨天气进行预测,并监视降雨过程及发展变化,及时将雨情、水情向县防指报告; 

  ⑶各乡镇要按照职责对危房户、低洼地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⑷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值班人员全部上岗到位,加强对薄弱点的巡查值守。 

  2、发布黄色预警,启动Ⅲ应急响应行动 

  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逯庆新坐镇指挥,组织水利、气象等有关单位进行会商,部署防御工作。县防办督促、检查重点水利工程值守情况,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⑵县气象局进一步密切监视降雨过程以及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雨情、水情和降雨过程。同时,加强预测降雨天气对我县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及造成灾害分析; 

  ⑶各乡镇做好本辖区河道、水闸、重点水利工程、危房户、低洼地和地势较低的村庄群众安全转移准备工作。 

  当发生沥涝时,新马头镇农田排涝利用五分干渠、宋八町渠、北干渠、合义渠、波流固渠;邱城镇农田排涝利用老沙河、沙东干渠、孙楼渠、山根渠;香城固镇农田排涝利用老沙河、北干渠、波流固渠;梁二庄镇农田排涝利用孙楼渠、卫扬渠、蔡口渠、果子园渠;古城营乡农田排涝利用五分干渠、宋八町渠、合义渠;南辛店乡农田排涝利用老沙河、孙楼渠;陈村乡农田排涝利用宋八町渠、南分干渠。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抢险队、机械进行排涝。主要除涝措施是:一是挖田间沟、路边沟及斗毛渠的疏通,搞好低洼农田的积水排涝的工作。二是搞好村边坑塘与田间边沟串联工程。三是对农田排水困难的地块,要投入足够的排水机械,进行抽水,确保沥涝不过日,要最大限度的减少沥涝面积,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当日降雨超过150毫米时,各乡镇要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危房户、沿河或临近坑塘住户的安全,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要深入到村庄住户,及时掌握危房住户的动态情况,随时做好转移准备,需要转移的向确定的避难场所转移,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               

  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县城重点易涝地段进行排涝,城区街道办事处对低洼地区居民做好转移准备; 

  ⑸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派出技术指导组,分赴一线指导各乡镇和有关单位防汛工作; 

  ⑹八大责任区和六条战线分包县级领导要分赴一线指挥督导防汛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界定,采取相应行动,县民政局及时救助灾民;卫计局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电力、通信要搞好所属线路的畅通;粮食局做好所属粮库防汛安全;工信局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企业的防汛工作。商务局要做好商务系统防汛工作。同时粮食局、工信局、商务局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确保随时调运; 

  ⑺根据受灾情况,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民政部门及时统计、汇总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上报市防办; 

  3、发布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李剑青坐镇指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并安排相对应的工作部署,将情况迅速通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八大责任区和六条战线分包县级领导分赴一线坐镇指挥调度防洪抢险工作; 

  ⑵县防指及时通知交通、供电、粮食、民政、通信、金融、国土等防汛主要部门搞好防洪自保工作,并为全县抗洪抢险做好相关工作; 

  ⑶各乡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按照预案对居住在病险危房、低洼地区弱势群体群众进行安全转移工作,对重要易涝农田及低洼居民区、村庄进行及时排涝,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水利、气象、农牧等相关单位组成的技术指导组赴一线协助八大责任区和六条战线进行技术指导; 

  ⑸接上级防指令,有洪水从老沙河、北干渠进入我县境内,形成大的汛情时,各乡镇在30分钟内,人员、物资、抢险机械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抢险,封堵老沙河、宋八町渠所有支渠口、排水口、缺口和河渠险段。封堵位置及所需人员、物资如下: 

  老沙河邱城镇段内,主要缺口5处,具体为:郭门桥西200米缺口一处,需土方300立方米,抢险人员100人、编织袋4000条、木桩200根、铁丝800斤、铁锹70把、中型挖掘机1台、机动三轮车20辆。分包责任人:包片副镇级干部。抢险队由郭门、孙庄村抽调; 

  郭门桥至虹桥南岸有缺口两处,北岸缺口一处,需土方1400立方米,抢险人员400人、编织袋6000条、木桩400根、铁丝1000斤、铁锹120把、中型挖掘机2台、机动三轮车30辆。分包责任人:包片副镇级干部。抢险队由邱城郭门、西街抽调; 

  邱城闸东350米缺口一处,需土方300立方米,抢险人员200人、编织袋4000条、木桩200根、铁丝800斤、铁锹70把、中型挖掘机1台、机动三轮车20辆。分包责任人:包片副镇级干部。抢险队由邱城北街抽调; 

  老沙河南辛店乡段内,主要缺口2处,具体为:邱城新闸北300米,河东岸处缺口一处,需土方300立方米,抢险人员200人、编织袋4000条、木桩200根、铁丝800斤、铁锹70把、中型挖掘机1台、机动三轮车20辆。分包责任人:包片副乡级干部。抢险队由西大侯仲、东大侯仲村抽调; 

  刘保庄桥南300米,河东岸缺口一处,需土方100立方米,抢险人员50人、编织袋1000条、木桩50根、铁丝200斤、铁锹30把、中型挖掘机1台、机动三轮车10辆。分包责任人:包片副乡级干部。抢险队由刘保庄村抽调; 

  老沙河香城固镇段内,主要缺口3处,具体为:付辛庄渠入河口,需土方300立方米,抢险人员200人、编织袋4000条、木桩200根、铁丝800斤、铁锹70把、中型挖掘机1台、机动三轮车20辆。分包责任人:包片副镇级干部。抢险队由付西村抽调; 

  香城固村西南有缺口一处,需土方1000立方米,抢险人员400人、编织袋8000条、木桩400根、铁丝1200斤、铁锹150把、中型挖掘机2台、机动三轮车60辆。分包责任人:包片副镇级干部。抢险队由香城固村抽调; 

  张庄桥南200米,东岸有缺口一处,需土方200立方米,抢险人员150人、编织袋2000条、木桩100根、铁丝400斤、铁锹50把、中型挖掘机1台、机动三轮车15辆。分包责任人:包片副镇级干部。抢险队由香城固村抽调; 

  接上级指令,洪水从北干渠涌入,为保县城安全,应对措施为:关闭布固闸,通过五分干渠、宋八町渠分洪,设立西部三道防线:一是五分干渠右堤为第一道防线,封堵向东所有支渠口,舍弃渠西8个村,约2万亩土地为行洪区;二是宋八町渠右堤为第二道防线,封堵向东所有支渠口,舍弃渠西26个村,约7万亩土地为行洪区;三是合义渠为第三道防线,加强右提防护,舍弃渠西48个村,约17万亩土地为行洪区。做到淹地不淹村,村自为战,打围村堤。确保洪水不进村,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上三道防线分包责任人:新马头镇镇长,抢险队由聂楼、李二庄、南贺卜、北贺卜、东贺卜、布固河东、布路店、布固后街、布固前街、北大街、南大街、王街、冯街、孟街、温庄、鞠辛庄、韩西固、韩东固等村抽调人员组成。 

  县城受外来客水的主要威胁,是在特大暴雨的情况下漳河、老沙河决堤,大量客水涌入我县。为确保此情况下县城安全,建立四条护城防线,具体情况为:大广高速(南起新邯临公路、北至刘云固供水站)为东防线,新邯临公路(东起大广高速,西至合义渠)为南防线,合义渠(南起新邯临公路、北至北环路)为西防线,北环路(西起合义渠、东至大广高速)为北防线。其中,东防线涵洞封堵工作,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农发行、卫计局、中医院、农机局负责,负责人为各单位一把手。南防线垒堤和涵洞封堵工作,由县中心医院、教育体育局、广播电视台、人行、物价局、人社局、一中负责,责任人为各单位一把手。北防线由农牧局、国土局、供电公司负责,责任人为各单位一把手。西防线由新马头镇负责,责任人为新马头镇党委书记。 

  各乡镇要搞好乡界衔接工作,重点对险工进行封堵,险段加强防守,每10米不少于1人;当水位距堤顶1米时,抢险队及抢险机械要上堤加高加固堤防;河道无堤防段,水位距河槽上口1米时巡查,水距河槽上口0.5米时增人、增机械抢险,做到水涨堤高;在进行堤防加固时,土袋间要压实压好,土料要层土层夯。分层填起,力保万无一失。 

  ⑹为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各乡镇要在规定时间内,人员、物资、抢险机械到现场,对所有闸涵进行提闸。有电用电、无电用人工启闭,人工启闭原则上每孔闸门10人,轮流交替启闭。按照先中间后两边的顺序依次提闸。 

  4、发布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⑴此级别响应行动包含Ⅳ级、Ⅲ级、Ⅱ级响应行动内容; 

  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紧急会商,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上报当前我县汛情,适时向上级申请调动部队支援; 

  ⑶视情况由公安部门按照县防指的决定实行交通管制; 

  ⑷县防指成员单位抢险队按照县防指安排,分赴各个薄弱点进行抢险救灾; 

  ⑸八大责任区和六条战线成立临时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自辖区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⑹各乡镇组织人员、调用农用车辆对地势较低的村庄进行整体转移;县城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协调交通、国土、建设、等有关单位,对县城区内地势较洼的居民区进行转移;民政局组织人员分赴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医疗卫生准备好充足的常用药品,分发灾民集聚区。 

  5、应急结束 

  ⑴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应急响应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 

  ⑵根据气象部门或当前汛情的实际情况,由县防指发出通知,宣告应急结束,转入救灾工作。 

  四、应急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抗洪抢险的重要意义,以临战的姿态做好一切准备,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投入抗洪除涝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党政领导负责制 

  1、县委书记、政府县长,负责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2、县委、政府领导同志分包责任区、战线,各负其责。 

  (二)物资保障 

  县直物资代储单位粮食局、工信局、商务局完成县防指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任务;各乡镇群众号料完成县防指下达的群众号料任务,在物资存放上采取乡镇政府集中存放一部分、重点村庄集中存放一部分的办法,搞好物资储备。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资分配任务备足备好,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遇汛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在汛期期间,不经防汛指挥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挪用防汛物资。 

  (三)应急队伍保障 

  为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邱汛〔2017〕4号文件要求,组建应急抢险队伍。 

  汛情紧急时,应急抢险队伍30分钟内必须集结完毕。部队驻军由县人武部组织调动当地驻军部队到指定地点参加抢险救灾。县直应急抢险队伍由县防指负责组织指定地点集结。乡镇应急抢险队伍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指定地点集结。各乡镇、县直单位应急抢险队伍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应急抢险队伍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自行安排车辆运送应急抢险人员,到达指定集结地点。 

  (四)交通、公安、医疗保障 

  交通运输局负责抢险救灾物资、抢险人员运送及群众安全转移车辆调配。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偷窃防汛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 

  卫计局负责组建医疗队伍和救护车辆,落实抢险救灾常用药品,组织医疗队伍赴灾区进行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五)电力、通讯保障 

  供电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维护好所属线路、通讯设备,确保汛情信息畅通无阻和防汛工程设备用电,防汛通讯电话要24小时开通,确保汛情及时传递。 

  (六)信息宣传、灾情统计、资金保障 

  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县领导参加抗旱抢险救灾的信息,并在电视台、报刊等宣传媒体上及时报道。 

  县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区的灾情统计,并以县防指的名义上报或对外发布。 

  县财政局负责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的食品和常用物品及救护用品资金的保障,以及防洪除涝资金的筹措,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等工作。 

  五、 善后工作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各乡镇、有关部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派联络员参加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防汛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力争下次洪涝灾害到来之前恢复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供电、通信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乡镇、财政、水利、民政等有关单位,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 

  (五)防汛工作评价 

  各乡镇、县直单位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除涝工程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各乡镇、县直单位防汛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详细的防汛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表彰;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水利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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