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
2016-09-19 14:28:00
行 政 职 权 目 录
单位:邱县林业局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承办依据
备注
1
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第三十二条
网络
社会
长期
无
邯政办告【2016】5号,衔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
原省、市、县三级均有此项权力,现将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权力明确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实施对象
衔接部门
衔接取消项目名称
《林权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四条、第五条
使用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或个人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邯政办告【2016】5号,衔接省政府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
取消林业部门《林权证》的核发,改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相关登记发证工作。